中共罪行录:因胡风案第一个抓的诗人牛汉 中共罪行录之三百一十三

牛汉,“七月派”著名诗人,1940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53年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工作,历任现代文学编辑室主任、《新文学史料》主编。

1955年5月14日,牛汉胡风案遭公安部拘捕审查,成为该案第一个被拘捕者,关押在人民文学出版社新修的北新桥幼儿园最里边的西房里,中间的房子由公安部的五六个看守住。他们白天盯着牛汉,晚上睡觉前把他的钢笔、眼镜都收走,白天再还给他。

第二天,专案组组长张泽光开始审查牛汉。当天就宣布纪律:不能随便走出囚室的门,出去大小便须有人陪。每次审查由专人做记录。一天写近一万字交代材料,写完后才准休息。晚上睡觉时,头顶悬着一百瓦大灯泡照着牛汉。他炎热难受,想用衣服把灯泡包起来,看守人员却不让。

1955年11月,牛汉被迁到顶银胡同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宿舍继续看管,还是不准见家属,不准和家里联系,不准迈出院门。1956年夏,公安部将牛汉移交给人民文学出版社,但仍不让他回家,只可在住地附近溜弯。牛汉的妻子此时也终于知道了牛汉的下落。1957年5月,公安部通知牛汉可以回家,以后由派出所管理;牛汉随即回到复兴门外铁道部宿舍的家中。从拘捕到让回家,牛汉被整整关了两年。

牛汉1952年2月3日致胡风的信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批材料》中被掐头去尾摘出一节,加上按语,定为有“反革命”意图,成了“反革命”定性的依据。牛汉被审查后,牛汉的母亲曾多次找薄一波,薄一波说:“我说话没有用,毛泽东一个人说了算,别人说不上话啊!”

1957年8月,人民文学出版社通知牛汉回社参加中共党支部会议,称上面要求开此次会议。会上称,经中共中央审查,牛汉历史清楚,定为“胡风反革命分子”,开除党籍,回人民文学出版社降级使用,仍从事编辑工作。牛汉在会议上只大声说出七个字:“牺牲个人完成党。”后来,牛汉收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除党籍的正式通知,时间为1958年2月此后,牛汉被作为“右派”加以严格管制。

1965年冬,为了给正戴着“反革命分子”帽子的牛汉一个改造机会,让牛汉赴河南省林县参加四清运动。临行前,牛汉突然接到通知,要他先去参加审判胡风的大会,还指定包括牛汉在内的在北京、天津的几位“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到会作认罪发言,实际上是充当陪斗。会场设在天安门附近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大厅中,这是时隔十年牛汉首次见到胡风。轮到牛汉发言,起初他照稿子念,后来忍不住为胡风辩护,主审人当即吼道“下去”,并停止了牛汉的发言。

文化大革命期间,从1969年9月底到1974年12月的最后一天,牛汉被下放湖北咸宁的向阳湖文化部五七干校十四连劳动改造。因为围湖造田,到1970年夏,向阳湖已经干涸。在咸宁的最初两、三年中,牛汉在连队被当作“头号劳力”干重活,经常扛240斤一个的麻袋,有一段时间还独自专职杀猪。1973年后,文化部五七干校的大部分人员都返回原单位或调往他处,只剩下包括牛汉在内的“一小撮”仍留在干校校部所在的452高地。1974年底,文化部五七干校撤销,牛汉等人才告别咸宁。

1980年秋,牛汉获得平反。

这一生,牛汉遭遇了太多苦难,包括受迫害、被捕、监禁、坐牢、受审判、劳动改造等。对于种种非人遭遇,偶然回忆起,牛汉也只是以幽默的口吻说:“我腰板很直!不,我的脊梁很直。”

牛汉曾说:“要让我谈苦难太容易了,我的诗里都有,血泪、愤怒、控诉……但是,之所以我没有向苦难低头……是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一种更高尚的,超脱一切现实规范、一切利益计较的人文境界、人文精神,值得我去追求。”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责任编辑: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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