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二百五十四:亳州吃人慘劇 整理:袁斌

在上世紀的大饑荒年代,安徽亳州(當時稱亳縣)不僅餓死幾十萬人,甚至出現了人吃人的慘劇。

當年的亳州人委辦公室副主任梁志遠曾披露:當時的食人現象「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絕對沒有一個公社沒有發現吃人的事,有的大隊幾乎沒有空白村莊」。

1960年4月後,食人現象達到頂峰,經常發生死屍剛被掩埋不久就不見的情況。有的村鎮裡,住戶家中有人去世,為防止屍體被人扒出吃掉,就守墓多夜,直到屍體開始腐爛。有人吃別人家的死人,也有人死了被自家人吃掉,有生吃的,也有熟吃的。那時,在街頭集鎮擺設的肉攤中,有不少「豬肉」就是人肉冒充的。

當地民政局退休幹部葛現德回憶說:在城父公社的葛魚池生產隊中,有一名社員的兄嫂在1960年去世,不滿10歲的侄女被他收養。後來這侄女因食不果腹不幸餓死,就被他吃掉了。由於事情逐漸被人察覺,此人一直處於精神緊張的狀態,後來更是患了病。

1960年3月28日,雙溝公社王閣大隊隊員王某的小兒子餓死,經煮熟後,被夫婦二人吃掉,吃後二人即腹瀉,三天後也死去,全家七口餓死五口,剩下兩個孩子被送入大隊孤兒院。

同年春,在大楊公社,劉匠大隊朱寨村的朱李氏在全家四口已餓死三口的情況下,飢餓得無法忍受,就啃掉了死去的女兒的一些肉,結果引起腹瀉,並被公社菸酒專賣主任任懷贊和檢查人員們發現。此時,食人者已呈全身浮腫,處於半昏迷狀態。

1960年5月25日,根據縣委生活檢查組長孫振林等匯報:魏崗公社逯樓大隊陳營村的村民強烈反映當地一位馬姓住戶將其死亡的父親煮熟吃掉,並將一部分肉剔下,以每斤1.6元充當豬肉賣掉。

有父親吃親兒子的。據大洋財政所離休幹部孫傳璽回憶,1960年,在大洋公社丁國寺西南邵莊自己娘家的鄰居,就把親生兒子打死煮吃了,全家8口人先後死掉。

亳州市技術監督局退休幹部楊心寬回憶:1960年春,城父公社龍台廟大隊韓老家村,16歲的村民韓某在父母死後就跟自己胞弟韓四生活在一起。同年3月,因飢餓,他把弟弟打死後,將頭和脊背肢解扔進泥圈,把其餘的肉放進鍋裡煮。被發現後,因未滿18歲,被抓進強化勞動的「火箭營」中關押,幾個月後在那死去。

在古城公社沼北大隊河西王村,出現多戶村民食人肉情況,大隊屢禁不止,有行為惡劣者被送入「火箭營」後關押致死。

在魏莊公社蒿莊村,全村40多戶人家中有25戶被發現食人,嚴重時幾乎每天夜裡都有人去墳墓扒屍體,社隊難以制止。

在觀堂公社集東一里張莊,村民們食人情況已經達到了半公開狀態。

在五馬公社泥店西南王樓村,許多村民因飢餓食人。一次,該隊一位多次食人肉的婦女把剛煮熟的人肉撈到盆裡就被發現,連人帶人肉都被帶去,並召開批鬥會。期間,有人因實在飢餓,忍不住上前拿人肉吃,竟導致當場引起眾人哄搶,批鬥會無法進行,宣布散會。

1960年3月下旬,丁樓大隊李樓生產隊一呂姓農民於17日開始,連續4天扒出女屍3具,煮熟後充當豬肉在菜橋閘工地售賣。

在十九里公社薛菜園大隊,隊員周某曾煮熟人肉充當豬肉在村裡賣,被縣委農工部科長李延榮等人發現後責令其埋掉,周某當場逃跑。

在五馬公社黃營大隊郭橋村,13歲男童連臣被同村一名57歲村民被殺掉後,一部分屍體被殺人者當晚吃掉,剩下的被拿去賣掉。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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