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公安内部系统 山西警察倒卖公民银行卡信息

【新!!:北京时间2026年04月25日讯】中共警察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层出不穷,近日,山西一警察利用公安内部系统,查询、出卖公民银行卡信息获利,被判刑,引发关注。

据大陆媒体4月24日报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山西省汾阳市法院近日发布一则案例显示,公安局工作人员王某为牟利,与朋友董某合谋,多次以办案为由,利用警察的数字证书对董某提供的银行卡账号进行查询。然后卖给“上线”,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王某、董某共计给“上线”查询银行卡状态等信息141条,获利141,000元,其中王某获利112,800元。

据判决书,2025年10月份,董某通过网络联系到“上线”(未查实),对方给董某提供银行卡账户,让其查询银行卡状态等信息,并承诺查询一条信息给董某1,000元。董某便联系了当时在汾阳市公安局工作的王某,告知其情况并与王某协商好处费二八分成,其中王某占八成,董某占二成。

董某从“上线”处获取需要查询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再提供给王某。王某则负责利用公安内部系统来查询银行卡状态、主体信息以及对银行卡进行查扣的办案单位及办案警察等信息。

王某多次以办案为由利用公安警察的数字证书对董某提供的银行卡账户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以电话、图片及视频等方式发送给董某,随后董某再将该信息提供给“上线”。

2026年4月1日,汾阳市法院发布了此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二人均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王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中共警察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屡屡发生。

2025年9月份,据《大河报》报导,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公布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书披露,一名李姓“90后”警察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在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间,通过中国公安部云搜平台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并使用光盘导出到外网电脑,以每条80元的价格售卖,非法获利5万元,李某被判刑一年八个月。

2025年12月,据大陆红星新闻报导,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公布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自2022年5月起,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嘉城派出所警察黄某某,使用自己或其他警察的密钥登录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车辆信息(内含车辆所有人、住址、登记证书编号、状态、使用性质等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卖给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3年,广东普法微信公号发文称,“多地17名警务人员非法查询信息被判刑”,其中提到,北京一派出所警长聂某,从公安系统内部网络查询公民个人犯罪记录5万余条获利;河北一名辅警陈某某通过微信出售户籍信息、全国车辆驾驶人信息等。

网友评论称,“违法成本太低了”。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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