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分局賴賬被「限高」 但很快解除

【新!!:北京時間2026年01月22日訊】天津濱海新區公安局因欠賬5000萬(人民幣,下同),被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但不到一個月就取消。法院判決如同廢紙。

山東地方黨媒日前報導,2016年和2018年,天津天地偉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天地偉業」)先後中標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的「視頻監控系統項目」和「公安交警電子警察監控系統運維項目」。但項目完成後,公安局迄今只支付了第一個項目的部分費用。

天地偉業2022年8月發起第一起訴訟,天津市第三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濱海新區公安局應該支付「視頻監控系統項目」剩餘的租賃費3508.6萬元以及逾期違約金。2023年10月,天地偉業發起第二起訴訟,法院再判決公安局支付「交警電子警察監控系統項目」的服務費807.3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損失。

天地偉業雖然贏了官司,但法院判決一直無法執行,法院的所謂「強制執行」也只是走過場。2024年10月29日及2025年2月7日,濱海新區法院該兩案分別作出執行裁定,「終結本次執行裁定」,終結執行的理由是所謂「未發現濱海新區公安局有可執行的財產」云云。

但就在2024年5月10日至2025年2月7日,經濱海新區公安局的申請,濱海新區財政局向「視頻監控系統」項目的其它8家中標企業共支付了5580萬元。

2024年10月29日,濱海新區法院曾經對濱海新區公安局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該公安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費。但該院法官後來告訴天地偉業律師,這項「限高令」在2024年11月就取消了,原因是公安局負責人給法院發來公函,解釋稱此事涉及「有關公安政策」云云。

該法官還說,「公安局作為被執行人,不只你一個企業,上『限高』的後來全解了。」

根據公開信息,截至2026年1月20日,濱海新區公安局作為被執行人,處於被執行狀態的案件至少有四起。

近年來,中共各級財政陷入危機。多地政府或官方機構及其負責人被列入「老賴」名單,被限制高消費。

(責任編輯:陳鎮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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