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11月06日訊】據明慧網報導統計,10月份獲知,又有3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最長七年。這些法輪功學員有大型國企員工、醫生、教師、農民等社會各個階層。明慧網週四(11月6日)還報導統計,迫害至今,廣東省梅州市法院已至少枉判78名法輪功學員,受到國際組織追查。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10月份被非法判刑的32名法輪功學員中,年齡最大的77歲,最小的48歲。刑期最長7年,最短8個月。勒索罰金9.8萬元。
迫害最嚴重的地區是:吉林省6人,山東省4人;北京市、黑龍江省各3人。
其中,陝西勉縣65歲的侯秀英,遭非法判刑7年;內蒙古的李玉芬,曾遭14年冤獄迫害,又被非法判刑6年。
據明慧網報導,在中共政法委操縱下,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相互勾結,中國大陸普遍存在故意偽造材料或理由,起訴、誣判、重判法輪功學員。
今年1—10月份,明慧網已獲知有至少64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週四,明慧網報導統計廣東省梅州市,自中共1999年起,開始鎮壓法輪功後,梅州市法院已至少枉判78人。被枉判8年以上重刑的至少24位,10年以上至少16位,而且多人被非法判刑兩次以上,並且遭到勒索罰金。
其中,法輪功學員傅雪冰兩次被非法判刑共12年,勒索罰金8萬元。謝漢柱兩次被非法判刑共17年,勒索罰金5萬元。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告,對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法院,進行追查。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劉芳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