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男殺害7個月大侄女 細節恐怖
Facebook

【新!!:北京時間2025年08月04日訊】8月4日,廣東惠州一名男子殺害7個月大侄女的消息,引發網友的憤怒和譴責。

據大河報《看見》報導,今年除夕(1月28日),廣東惠州冷先生一家到大姐家和父母、哥哥冷某敏一起吃年夜飯,飯後,冷先生一家離開,女兒留給奶奶照看。

8月1日,冷先生受訪時表示,1月29日凌晨,冷先生接到母親電話,得知哥哥冷某敏突然對女兒行凶。夫妻二人趕回大姐家,因大門被反鎖,他們沒能見到女兒。在消防員和警察破門時,冷先生等人被警方帶離現場去派出所做筆錄,等到早上得知孩子已不幸離世。

冷先生和哥哥相差3歲,冷某敏1980年出生。冷先生表示,兩人從小沒有一起長大,感情不算密切,平時沒有發現其有什麼異常,出事之後才知道「他不想活了」。

據檢方起訴書顯示,冷某敏因工作、生活受挫,長期情緒低落、焦慮,萌生自殺念頭。今年年夜飯後,冷某敏趁房間只有父母和侄女時,從隨身攜帶的小包中拿出刀具伺機對侄女冷某霏行凶,因侄女掙扎哭鬧,被母親賀某蘭發現。

冷某敏劃傷賀某蘭雙手,並將賀某蘭推出房外並反鎖房門。隨後,賀某蘭報警。其間,冷某敏對侄女行凶後,反鎖大門,又將醒來查看情況的父親冷某建用刀具挾持到陽台。直到1月29日凌晨3時許,冷某敏才被警方控制。

經鑑定,冷某霏的頸部被銳器切割致頸部大血管破(斷)裂引發大失血死亡;冷某建、賀某蘭身體所受損傷為輕微傷。

冷先生與哥哥並沒有什麼矛盾,為了弄清楚原因,冷先生申請了對冷某敏進行精神鑑定。冷某敏先後做了兩次精神鑑定。

鑑定結果顯示,冷某敏首次鑑定為「重度抑鬱症發作,不伴有精神病症狀」,第二次鑑定為「惡劣心境」;兩次鑑定結果冷某敏均處於發病期,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認為,冷某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並綁架他人作為人質,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將於8月6日上午在惠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此案引發大陸網民關註:「好狠心的大伯,殺害7個月的小嬰兒。」「好狠心,怎麼下得去手的。」「天良喪盡。」「隨意剝奪他人生命應重罰。」「應處死刑。」

「有啥好鑑定的呢?在我看來能主動殺人的都有點變態,殺孩子的就是不能稱為人。」

「還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看得出來他其實並不想死,只是想找人泄憤,自私的想要拖著別人一起家破人亡。」「不想活是藉口,也不能殘害無辜。」

「殺人償命!不然誰知道以後又要殺誰。」「可憐的孩子,一路走好,願天堂沒有傷害。」

(責任編輯:洪宇)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